宿遷通記名卡掛失轉值
即日起,宿遷通記名卡用戶卡片丟失時可以辦理掛失、轉值業務。用戶僅需攜帶有效證件(身份證或戶口本)至指定網點填寫《綜合業務登記表》辦理書面掛失;辦理掛失業務時可直接補辦新卡或于7天后辦理轉值業務時補辦新卡;補辦新卡收取工本費20元/張。
持卡人可在辦理書面掛失登記7天后,攜補辦新卡憑辦卡時所提供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、書面掛失登記時所填寫的《綜合業務登記表》(客戶聯)到發卡機構指定網點辦理轉值業務。
業務流程如下
書面掛失
攜帶有效證件(身份證或戶口本)至指定網點填寫《綜合業務登記表》辦理書面掛失。
補辦新卡
辦理掛失業務時可直接補辦新卡或于7天后辦理轉值業務時補辦新卡(補辦新卡收取工本費20元/張)。
轉值
書面登記7天后,攜新卡、辦卡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、書面掛失時填寫的《綜合業務登記表》至網點辦理轉值。
2018年1月10日 14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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